临夏州地区“河沿”商标规范使用的说明
来源: 作者: 时间:2017-3-23
致临夏回族自治州工商行政管理局:
现说明人马俊为进一步扩大了对“河沿”商标的宣传,已就该商标注册网站,网址为:http://www.heyanshouzhua.com/;http://www.heyanmian.com/http://www.heyanmianpian.com/。并在2017年1月13日,通过上述网站发布侵权公告。
2016年3月30日,说明人马俊在西部商报发布关于“河沿HEYAN及图”注册商标的禁止侵权公告。
2016年8月11日,七里河区慈善总会赠于,河沿面片总店爱心人士马俊锦旗一面。
2016年,说明人以河沿面片总店名义通过腾讯公益,累计向需要帮助的弱势群体捐款2270元,并受到腾讯公益回复的感谢信。
说明人马俊注册上述商标的同时,西安等地有人也提交了“河沿”系列商标的注册申请,为维护自身注册商标权益,其提交了商标异议申请。2017年2月20日,说明人马俊收到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2017)商标异字第0000006139号,第15503954号“河州河沿及图”商标在部分服务上不予注册的决定和(2017)商标异字第0000006140号第15305314号“老小河沿LAOXIAOHEYAN”商标在部分服务上不予注册的决定。上述注册商标被驳回主要原因是,在公告期内说明人马俊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提出异议申请,主要理由为上述商标与说明人的注册商标“河沿HEYAN及图”构成近似商标。由此可见,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认为,不仅使用“河沿”二字构成侵权,即使在“河沿”二字前加字进行使用也构成侵权。
2000年初,说明人马俊及家人在兰州市七里河区硷沟沿148号设立“马河沿清真餐厅”并一直经营至今。经过多年的苦心经营,使得“河沿”面在兰州地区具有一定影响力,为维护自身创立的品牌,说明人马俊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提交商标申请,现其对如下商标享有专用权:
申请日 | 注册号 | 类别 | 商标名称 | 专用期限 |
2012-06-28 | 11133181 | 43 | 馬俊河沿MAJUNHEYAN及图 | 2013-11-14—2023-11-13 |
2014-01-13 | 13899535 | 35 | 馬俊河沿MAJUNHEYAN及图 | 2015-03-07—2025-03-06 |
2014-04-08 | 14324009 | 43 | 河沿HEYAN及图 | 2015-06-21—2025-06-20 |
2015-07-10 | 17404456 | 35 | 河沿HEYAN及图 |
上篇:
下篇: